报装电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身份证丢失或过期未及时办理的,可出具本人户口簿。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若无法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可由住地村委会出具房屋产权所属人证明信,写明房屋产权所属人、详细地址、电力用途,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若是租赁他人房屋申请用电,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授权委托书。
用电设备名称和用电容量。
家庭用电电器设备的详细清单。
若需委托办理,提供业务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需出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桂平市综合执法办公室出具的“用电审查意见书”原件。
税务登记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三相电表时需要)。
建议: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若材料不齐全或有问题,及时与供电企业联系以获取补充或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