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付的主要条款包括: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这些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包括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例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适用于5-10级伤残,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例如,8级工伤员工能够得到的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为本人11个月的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期间工资按原待遇支付。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工伤赔付的完整框架,确保了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