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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咨询台)五级工伤可享受什么待遇?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7 08:45:00    

咨询: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什么标准参加工伤保险?

答复:用人单位按本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纳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计算口径。

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高于(低于)我市最高(最低)月缴费基数的,按最高(最低)月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咨询:如何申领社保卡?

答复:申领社保卡需满足以下条件:(1)已在烟台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2)办卡人员不持有或者已注销省内其他地市社会保障卡;(3)参保缴费登记的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一致;(4)首次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需上传电子版照片(7周岁以下可以不提供电子版照片)。

制卡主要有两种方式:即时制卡和线上申领制卡。(1)即时制卡需要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保卡合作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的即时制卡网点办理,当场办理、当场领卡。(2)线上申领制卡需要参保人本人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爱山东APP、电子社保卡、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者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的社保卡一件事中申领。

咨询:五级工伤可享受什么待遇?

答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2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张孙小娱 佘保轩

责任编辑:杨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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