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原值是指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纳税人自己的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详细记录的、没有扣除折旧的房产原始金额。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房产原值是未经任何扣除折旧款项的房产原始金额,记录在会计账簿的“固定资产”科目中。
房产原值包括那些无法从房产主体分离、通常也不需要单独作价的设备和配套设施,例如供暖、卫生、通风、照明、燃气等各种设备,以及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阳台等的建设成本。
房产原值应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和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这些费用无论是计入“无形资产”还是“固定资产”,都需要计入房产原值。
购置房屋、土地时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属于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也应该计入房产原值。
包括建筑公司的修建费用、建筑原材料和装修等所有费用的综合结果。
如何确定房产原值
查阅会计账簿:纳税人可以在其内部会计账册中查找“固定资产”科目,找到未经折旧扣除的房产原始金额。
查看购房合同或产权证:这些文件中通常会包含房屋的购买价格或评估价格等信息。
咨询专业机构: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评估机构或中介机构咨询,获取房屋的评估价格或市场估价。
查询交易信息:通过查询相关房屋交易信息或当地的房价指数等数据,可以对房屋的原值进行大致估算。
前往房管局查询: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和房产证,查询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等。
注意事项
土地价值:土地使用权价值不计入房产原值,但土地开发成本需要计入。
附属设施:所有固定在房屋上、不能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不论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要算进房产原值。
折旧扣除:房产原值是未经任何扣除折旧款项的金额,因此在计算房产税时,需要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对折旧进行适当调整。
通过以上方法,可以准确地确定房产原值,以便正确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