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社保赔偿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或按月支付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一次性或按月支付的补助金。
职工因工伤死亡时,其家属可获得的一次性补助。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
当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时,将发放这两项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总结:
工伤社保赔偿涵盖了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多个方面。具体赔偿标准及金额受地区政策及职工具体情况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