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要撤诉!”近日,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赔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来到安图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签署撤诉申请书。
【案情简介】
4月,戴某无证驾驶老年代步车,不慎将行人马某撞伤。事故发生后,戴某拒绝承担相关赔付责任,无奈之下,马某诉至法院。
【“碰撞”到“和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剖析案情,发现本案事实清晰,马某的诉讼请求也于法有据。经前期走访调查,法官了解到,被告戴某不仅年事已高且为低保户,家中还有正在读中学的孩子,经济状况捉襟见肘,若简单判决,不仅会激化双方矛盾,后续执行也将困难重重。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法官首先与情绪激动的马某深入交流,并诚恳告知其戴某的家庭困境。与此同时,法官与戴某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求戴某主动向马某赔礼道歉,并建议戴某及时申请保险理赔,将赔偿款直接支付给马某。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马某逐渐平复情绪,坦言理解戴某的难处,同意了和解方案。
【“起诉”变“撤诉”】
随后,在法官的支持下,双方达成和解。第二天,马某就收到了赔偿款,并主动联系了戴某来到法院,申请撤回案件的起诉。本案的审结,实现了案结事了,强化了调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作用,凸显了以最优办法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理念。
安图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让司法为民的成色更足、更暖。
通讯员:崔馨园
初审:张波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