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是指 由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但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这种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其损害程度和恢复可能性介于重伤和轻微伤害之间。
具体到各种情况,轻伤可能包括以下情形:
1. 头颈部受伤,如头皮擦伤、血肿、裂开,或神经系统功能障碍,面部非贯穿性软组织创伤留下疤痕或色素改变等。
2. 眼睛受到打击,虽未导致视力下降或失明,但对外观有明显影响。
3. 鼻骨粉碎性骨折、牙齿脱落或折断2枚以上、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百分之六以上等。
4. 导致轻度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的其他情形,如听力、视觉、嗅觉、味觉或排泄功能的部分障碍。
轻伤的定义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标准,并用于量刑和赔偿。在实际操作中,轻伤鉴定通常由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他们会综合考虑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