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例如,因财产权遭受侵害所支付的费用,如汽车被撞毁后所支付的修理费;物品遭受的毁损,如汽车被撞毁后不能修理,导致汽车价值降低。
积极财产损害:包括因侵害生命健康权所遭受的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交通费;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费用,如残疾辅助器具费。
财产权益丧失或限制:例如,故意使他人的抵押权不能登记,或篡改登记,使抵押权丧失。
财产价值量的贬损:例如,某件财产或某项权利中的某种财产利益因侵权行为而遭受贬值、损毁等不利益。
财产价值量的减少:直接导致财产价值降低的情况。
财产价值量的灭失:指一定范围内财产价值量的全部失去,如物品完全损毁无法修复。
市场价值贬损:例如,尽管行为人对车辆进行了修补并支付了修理费用,但该车的市场价值受到极大贬损,这种贬损费用可以视为附随损失。
间接损失:如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损失,通常不包括在直接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内。
非货币性资产损失: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等发生的损失。
综上所述,财产损害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所受损害、所失利益及附随损失,并且可以根据不同的法律条文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计算。在实际操作中,确定财产损害的范围和赔偿金额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