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台湾签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除外,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若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则提交证件原件。
2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1张,贴在申请表上。
申请人还需提供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探亲:
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
定居: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
团队旅游:提交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及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
商务:提交与商务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投资批准证书等。
学习:提交入学通知书或主管部门的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财力证明:根据申请类型(如个人旅游、商务等)提供相应的财力证明,如银行流水、在职证明等。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单位意见。
现役军人:提交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
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0周岁以上老人:可以委托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须提交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申请人遗失证件申请补发的,提交证件报失地警察机关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