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廉洁纪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忠实履行职责,不得参与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维护司法公正。
监督自己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接受贿赂、礼品、回扣或其他利益。
参加廉政教育,提高反腐防贪能力。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工作任务。
不得泄露审判机密或当事人隐私。
做到廉洁勤奋、审慎公正,并接受培训和考核。
不得占用公款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不得妨碍公正地审判案件。
对自己和家庭成员的言行负责,遵守法律法规。
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职务和地位谋取不当利益。
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款待、财物和其他利益。
不得参与可能导致公众对其廉洁形象产生不信任感的商业活动或其他经济活动。
妥善处理个人事务,不得利用法官声誉和影响谋取私人利益。
不得兼任律师、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法律顾问等职务。
如实申报财产,并告知家庭成员法官行为守则和职业道德要求。
确保司法廉洁,包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司法、遵循司法规律、司法公开等。
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深化廉洁自律工作。
严于律己,锤炼廉洁品格,加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
忠于法律,捍卫法律尊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司法公正。
这些纪律规定旨在确保法官在执行职务时保持清正廉洁,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