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村卫生室和卫生所:60%
镇卫生院:40%
二级医院:30%
三级医院:20%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乡镇卫生院(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0%,起付线为200元或100元
县级医院(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起付线为500元
市级医院(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0%至55%,起付线为700元
大病报销:镇风险基金补偿,超过5000元的部分分段补偿,具体比例根据费用区间而定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补助比例提高到75%至80%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至60%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可报销40000元
二次补偿最高限额不超过6000元
建议: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大病报销和二次补偿政策有助于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