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全部保险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也称为强制交通保险,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法定强制性保险。它主要是为了保障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基本赔偿权益,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也称为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赔偿因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等造成的保险车辆本身损失。该险种负责赔偿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失。
负责赔偿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
赔偿车辆发生事故造成本车车上人员的受伤,包括司机和乘客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赔偿车辆因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以及因运载货物自身起火原因燃烧造成的损失。
赔偿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分没有损坏,仅玻璃单独破裂或破碎的损失。
在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中,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此外,根据车主的需求和车辆情况,还可以选择购买其他附加险,例如玻璃险、车身划痕险、自燃损失险等。
建议:
交强险是必须购买的,因为它关系到车辆能否合法上路。
第三者责任险建议购买较高保额,以应对可能的高额赔偿。
车辆损失险和盗抢险也是重要的保障,可以减轻因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可以提高对车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障。
根据个人需求和车辆使用情况,可以适当选择其他附加险以获得更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