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账本的保留期限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具体的保留期限规定:
至少保留6年。
企业应当保存会计凭证和账簿至少六年。
财务报表应当保存至少三年,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内部控制文件、税务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保存期限根据文件的性质而定。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30年两类。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办法附表执行,相关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综合以上规定,企业账本及会计记录的主要保留期限如下:
一般企业账本:至少6年。
会计凭证和账簿:至少6年。
财务报表:至少3年,具体报表种类保存期限有所不同。
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5年。
其他涉税资料:10年。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10年。
会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10年和30年,具体档案名称的保管期限原则上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附表执行。
建议企业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相关法规要求,制定详细的会计记录和账本保存计划,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