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这一权利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具体来说,如果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或者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那么赠与人就不能撤销赠与。
此外,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赠与人超过这一年的时间限制,他们将丧失撤销权,赠与财物将永久归受赠人所有。
因此, 赠与后的一年内是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期限,超过这一期限,除非存在特定的法定撤销理由,否则赠与人将无法收回已赠与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