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档案转出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离职申请书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证书复印件
调档函(由新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出具)
填写个人信息、工作经历、离职原因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向原单位提交档案转出申请,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原单位审核档案内容,确认无误后封存档案并加盖公章。
携带封存好的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如新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档案转出应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严禁使用其他快递形式。
确保档案材料完整、齐全,并且本单位合同、离职证明等材料齐全。
档案转移的去向可以是街道、单位(需具有管档权限的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等。
档案调动需要调入单位的商调函。
对于已退休或积分落户的员工,档案也会被转出,通常在退休时由单位办理转出手续。
若新工作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员工可以选择将档案继续存放在原人才服务中心或根据个人需求转移至其他地方。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转出方式和流程,并确保所有步骤符合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或通过官方提供的平台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