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股权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三年。具体规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人民法院对股权执行时间的冻结期限是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法院查封股权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在特殊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续行查封,续行期限也不得超过三年。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涉及股权查封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查封期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