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通常由以下要素组成:
包括汉字、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或各种不同字组合。
可以是记号商标(简单符号)、几何图形商标(抽象图形)和自然图形商标(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
包括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
可以是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中文大写数字。
颜色组合: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以一定比例结合在一起,起到区别的作用。
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这些要素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以形成更为综合和复杂的商标。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商标还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组合商标、音响商标和气味商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