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罚单的周期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具体来说,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果在一个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因此,开罚单的周期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密切相关,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