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变更是指在股权已经出质的情况下,出质人与质权人经过协商,同意将出质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这种变更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以便更新股权出质登记簿的相关信息。
出质人与质权人必须协商一致才能进行股权出质变更。
双方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将相关登记事项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上。
股权出质变更的依据是《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股权出质后,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
如果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拖欠质权人的债务。
股权出质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变更登记仅适用于已经出质的股权。
总结来说,股权出质变更是在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通过申请变更登记,将出质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法律行为。这一过程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质权人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