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函是指 当事人将其争议提交到法院的正式文书,通常在律师函无法解决争议的情况下发出。诉讼函的目的是表达当事人对争议的严肃性和决心,并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展示证据和辩论,以获得公正的裁决。
诉讼函与律师函不同,律师函是律师代表当事人向另一方发出的正式信函,旨在调解争端和寻求和解,避免诉讼程序的启动。相比之下,诉讼函更加正式且权威,包括起诉原因、被起诉方和案件详情等必要的法律程序。
诉讼函可以视为起诉状的简化版或预备文书,用于在正式提起诉讼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表达当事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的意愿。
总结来说,诉讼函是一种正式的法律文书,用于在争议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时,将争端提交给法院,并启动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