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地税应交的税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针对企业或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得到的营业额进行征收。
针对个人所得的税收,包括工资、稿酬、奖金等。
根据房屋的价值进行征收,用于地方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对城市建设和维护提供资金的税收,税率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对购买车辆进行征收的税费。
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部分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税种。
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
按车辆和船只缴纳。
对经济活动中签订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等文件征收的税种。
对不动产的买卖、赠与或交换等行为征收的税种。
对开采和使用自然资源征收的税种。
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一定比例缴纳。
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另一个比例缴纳。
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进行调节的税种。
对屠宰活动征收的税种。
对烟草种植者征收的税种。
对地方内资企业征收的税种(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
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等。
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而征收的基金。
用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