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公告是指 已经注册的商标,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而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为无效的商标。这种公告是向社会各界公示该商标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其注册过程原本是合法的,但由于某些原因(例如涉嫌侵权或违反法律规定等)被宣告无效。
商标权宣告无效的情形包括:
例如,商标违反了第十条、第百十一条、第十二条等规定。
例如,通过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商标注册。
其他单位或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一旦商标被宣告无效,其注册将自始无效,不再享有商标权。
建议在商标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商标法律法规,以避免因违规而被宣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