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法院强制执行中的异议所需的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而言:
法院应当在审查期限内作出裁定。如果异议成立,法院将裁定撤销或改正相关执行措施;如果异议不成立,法院将裁定驳回。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综合上述规定,处理法院强制执行中的异议所需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具体时长取决于异议的处理过程、是否需要补充材料以及法院的工作效率。
建议
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以确保其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如果对法院的裁定不服,应尽快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以免错过复议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