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盖公章的原因主要涉及法律效力和确认真实性两个方面:
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证明、介绍信、材料等,能够代表单位对外审核同意,具有法律效力。
在合同等文件上加盖公章,可以确保对方对提供的信息负责,并在出现争议时作为凭据。
未经授权的内部文件,如仅有经办人员签字,可能无法与单位关联,从而带来法律风险。
业绩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以确认其真实性。
公司章程等注册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以证明其合法性。
此外,加盖公章还有以下一些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手续必须齐全,包括法人代表签字同意。
公章加盖的位置应在填写文字的上方或下方,没有严格规定。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并且盖章应端正、居中。
根据发文份数在文件上盖章,不能随意多盖。
综上所述,资料盖公章主要是为了确保其法律效力及真实性,避免后续纠纷,并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