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的判刑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累犯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内从重处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累犯不得适用假释。
累犯的刑罚应根据其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非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累犯若存在自首、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可以从宽处罚的情形,仍然可以适用从宽处罚。
以上原则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累犯的认定和刑罚裁量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适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