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证明的调取方式如下:
看守所释放:向看守所提出申请,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待审核和办理,审核通过后可获得释放证明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监狱释放:向监狱提出申请,同样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和有效身份证件,经过审核后可获得释放证明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释放人员的档案可能存放在当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公安机关档案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向这些部门提交申请,说明申请调取释放证明的原因和用途,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经审核后可获得释放证明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档案查询费用。
直接联系当初关押的看守所或监狱,他们会有详细的档案记录,能够帮助你找到释放证明文件。这是最直接且常用的方法。
释放证明文件通常会被邮寄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公安机关查询并办理相关的户籍登记手续。
建议
直接联系原羁押单位是最常用的方法,因为它们有详细的档案记录,能够快速找到释放证明文件。
如果原羁押单位无法找到或需要更详细的帮助,可以向当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咨询具体的查询和办理流程。
如果释放证明丢失,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证明信,然后携带有效证件到原服役的监狱补办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