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明知”通常指的是行为人明确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行为的性质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并且对此持有故意或者放任的态度。具体到刑法中,明知的认定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这种行为构成故意犯罪,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导致这种结果发生,这种行为构成过失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是否“明知”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认知能力、供述、涉案物品的质量、价格、进销渠道等主客观因素。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违背常识、常理、常情,或者存在其他证据表明行为人应当知道其行为违法,可以推定行为人“明知”。
行为人的供述是判定“明知”的重要根据,如果供述与相关证据逻辑上自洽,可以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明知”。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反常行为,且不能对此作出合理解释,可以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是“明知”。
需要注意的是,“明知”并不要求行为人对法律规定有具体明确的认识,而是要求一种观念上的概念性认识,以不超过其日常生活经验所能获得的认知程度为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