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任命的职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这类职位要求具备经过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低替代性。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既包括领导职位,也包括非领导职位,主要集中在金融、财会、法律、信息技术等领域。
这类职位事务性强,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和从属地位,如普通文员、书记员、资料管理、文件分发、数据录入员等。
在确有特殊需要的情况下,机关可以聘任辅助性职位。
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聘任为领导职务的,应当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非领导职务也可以实行聘任制,但通常限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总结来说,适用任命的职位主要是那些对专业技术知识要求高、机关急需紧缺的人才,以及事务性强、处于辅助地位的职位。聘任制公务员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需严格符合《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并且需要经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