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的违约情形和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总结如下:
供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质量提供商品,构成违约。
需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交货时间得以顺延,还应承担违约金。
需方未按时付款,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货,需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
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承担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未经许可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泄露商业机密,均属于违约行为。
任何一方不经过对方同意就擅自改变合同甚至单方面取消,且没有正当理由,属于违约行为。
需方自提产品未按约定时间或通知的时间提货的,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保管费用。
供方提前交货的,需方可以拒绝提货或要求供方承担提前交货期间的保管费用。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所有实际损失。
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定金方违约需双倍返还。
在实际操作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赔偿金额应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赔偿标准,以便在发生违约时能够依法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