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协议75家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全市9个旗县市区分批次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截至4月3日,已有70家定点零售药店、5家定点医疗机构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协议,解除并清算后,再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将不予支付。具体名单如下:
来源 :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乌兰察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