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口迁移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
拿到准迁证明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携带身份证、准迁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交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等材料。
如“三投靠”(夫妻、父母、未成年子女投靠)、工作调动等情况,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骑缝章确认。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并出具书面委托书。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步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