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
指已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
指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而进行的结婚。
如果一方在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且在婚后该疾病尚未治愈,这样的婚姻也是无效的。
以上情形,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例而异,涉及法律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