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封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寄件人地址姓名应写在信封左上角。
收件人地址姓名应写在信封右下角。
用法文、英文书写时,按姓名、地名、国名逐行顺序填写,地名、国名用大写字母书写。
用中文书写时,按国名、地名、姓名逐行顺序填写。
用法文或英文书写以外的文字书写时,寄达国国名和地名应用中文或法文、英文(字母要大写)加注。寄件人名址如只用中文书写时,必须用法文、英文或寄达国通晓的文字加注中国国名和地名。
寄往日本、韩国以及港、澳地区的特快邮件封面收、寄件人名址可以用中文书写。
不准使用旧信封或废旧纸张和有字纸张制成的信封装寄。
信件应装入标准信封内,并将封口粘固。
如用透明窗信封装寄,透明窗必须是长方形的,其长的一边应和信封长的一边平行。信件应适当折叠,使其在信封内有所移动时,收件人的姓名地址仍能通过透明窗清晰露出。透明窗应该用在灯光下不反光的透明纸制成的姓名地址仍能通过透明窗清晰露出。
信封正面左上角的邮政编码框格颜色为金红色,色标为PANTONE1795C。信封正面左上角距左边90mm,距上边26mm的范围为机器阅读扫描区,除红框外,不得印任何图案和文字。信封正面离右边55mm~160mm,离底边20mm以下的区域为条码打印区,应保持空白。信封的任何地方不得印广告。信封上可印美术图案,并位置在正面离上边26mm以下的左边区域,占用面积不得超过正面面积的18%。超出美术图案区的区域应保持信封用纸原色。
B6、DL、ZL号国内信封应选用不低于80g/m2的B等信封用纸I、Ⅱ型。
C5、C4号国内信封应选用不低于100g/m2的B等信封用纸I、Ⅱ型。
国际信封应选用不低于100g/m2的A等信封用纸I、Ⅱ型。
寄信时,信封上面必须贴邮票,不贴邮票的信,邮递员有权直接扔掉。
信封上可印美术图案,但位置和面积有限制。
托人转交的信,在信封上要写“面交”“烦交”等字样。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邮件能够正确投递,并提高邮件处理效率和安全性。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信封可能会导致邮件无法投递或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