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安监控的保存时间主要 取决于学校的监控设置和存储容量。以下是不同来源提供的信息:
学校的监控录像一般可以保存三个月,但在公安机关的档案中需要保存三个月。
监控录像一般可以保留半个月至一个月,但学校属于重点区域,公安机关需要备份,因此保存时间会更长。
某些情况下,监控录像可以保留六个月之久。
如果学校监控设备存储容量较大,保存时间可能会更久一些。
根据《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技防系统记录的图像信息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学校监控录像的保存时间通常为三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公安机关备份),保存时间可能会延长至六个月或更久。
无论保存时间长短,学校监控录像的保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建议学校根据自身的监控需求和存储能力,制定合理的监控录像保存策略,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