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文件是 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它是一种下行文,用于机关之间在公务活动中对下级单位提出的请求、问题或建议进行回复和指示。批复文件具有以下特点:
批复的写作以下级的请示为前提,先有上报的请示,后有下发的批复,是被动行文。
批复要针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同意或是否可行的态度,必须针对请示内容来答复,而不能答复与请示内容不相关的话题。
批复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正式回复,具有权威性,下级机关需要遵照执行。
批复文件一般分为审批事项批复、审批法规批复和阐述政策的批复三种。在撰写批复文件时,应当明确、简洁地表明态度和意见,以便下级机关能够准确理解和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