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捕通常指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警方逮捕时,使用暴力或威胁的手段来阻碍逮捕行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可被视为拒捕:
1.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2. 在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拒捕行为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同一条法律规定,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拒捕行为都会受到刑事处罚。如果拒捕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属于正当防卫等情形,可能不会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