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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后有什么程序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2:19:17    

开庭后,法院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身份核实:

核实出庭人员的身份情况。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

告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宣布开庭:

宣布开庭,进行法庭调查。

原告陈述: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被告答辩:

被告进行答辩。

原告举证:

原告提供证据并说明证据名称、内容及证明力。

被告质证: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被告举证:

被告提供证据并说明证据名称、内容及证明力。

原告质证: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法官总结争议焦点:

法官总结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并向双方当事人发问,还原案件基本事实。

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阶段,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分别发言或答辩,并进行互相辩论。

法庭调解:

如果可能,法庭将进行调解。

最后陈述:

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休庭与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庭将休庭,之后将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送达:

法院将根据宣判结果制作判决书,并在法定期限内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判决生效与执行:

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或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则判决生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案件的性质、法院的审理程序以及当地法律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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