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车位验收应遵循以下步骤和标准:
召开验收会议,核对参加验收单位及人员资格。
各责任主体汇报工作情况,分组审阅工程资料和实地检查工程质量。
汇总检查意见,形成综合验收意见。
依据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检查工程归档资料和实体施工质量。
核查合同履行情况,检查是否有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五大责任主体的相关责任人组成验收组。
在质量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进行验收。
现场随机抽查,检查点数应符合规范要求。
检查路线包括工地会议室、地下车库等。
车位通道宽度应满足6米净尺寸,提前咨询交警单位。
车位内应设有集水井、排污管、电箱、防火门等,数量多时可能取消车位。
车位高度应满足结构高度要求,上部有桥架、消防喷淋时高度需达到2.2米。
靠墙车位一边离墙20CM,两侧靠墙车位两边各50CM。
车位边上有配电房门时,车位需改为电力车位。
车位上有人防门时,推开后不能占用车位,开启后不在车位上则算作车位。
无障碍车位下车通道必须在驾驶员侧,车位定义为车头向外。
消防箱设置在车位尾部,开启时不能影响车位使用。
停车位尺寸、标线、照明等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