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还可以考虑以下情形:
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可以考虑适用取保。
对于初次犯罪或偶尔犯错、且具备悔罪表现的被告人,可以酌情考虑批准其取保。
经过评估,被告人没有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即对社会安全不构成威胁时,可以给予批准。
如果被告人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这表明其可能遵守法律,不会逃避责任,也能成为申请的重要依据。
如有家庭成员或亲属愿意为其提供担保证明,并承诺监督其遵守法律规定,这会对获得批准有所帮助。
如因健康原因需要在外接受治疗的,被告人可以依此理由申请取保。
如果该案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没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也可作为申请理由之一。
综合以上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社会危险性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且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初犯或偶犯,具备悔罪表现,无再犯风险。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固定居所和职业,表明其可能遵守法律。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家庭成员或亲属提供担保,承诺监督其遵守法律规定。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健康原因需要在外接受治疗。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没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