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是指 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他们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根据中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此外,童工还包括青少年工人,即任何超过16岁但不满18岁的工人。
童工通常用于农业、工业、商业和其他经济部门,从事各种劳动,如农场工作、工厂劳动、报童、少年兵等。然而,童工对儿童的身心健康、教育和未来发展有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并采取措施保护儿童免受剥削。
法律对童工的使用有严格的限制,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在中国,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可能会被处以罚款,并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此外,还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为童工提供支持,包括提供教育机会,以确保他们能够继续接受教育直到达到法定成年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