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审计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对破产企业的各类资产进行详细清查和审计,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核实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是否相符,有无资产损失、减值等情况。通过盘点、核查凭证等方式,确定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全面审查破产企业的负债情况,包括各种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等。核实负债的金额、性质及偿还期限,确认是否存在遗漏或不实的负债。同时,要关注债务的清偿情况及是否存在优先受偿权等特殊情况。
对破产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主要是清查企业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确定所有者权益的构成及是否存在虚增或虚减的情况,为后续破产财产的分配提供依据。
审查破产企业在破产申请前一定期间内的财务收支情况,包括收入的确认、成本费用的核算等。检查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发现是否存在财务舞弊等问题。
关注破产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情况,审查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交易是否真实有效。防止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破产企业利益。
审计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清算组费用、审计评估费用等。确保清算费用的支出合理、合规,符合破产清算的规定。
针对企业合约期满进行的清算审计。
因产业调整而进行的清算审计。
企业因无法持续经营而进行的清算审计。
因企业违法经营而进行的清算审计。
企业兼并过程中进行的清算审计。
企业破产过程中进行的清算审计。
这些审计方式旨在确保清算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债权人、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