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家庭暴力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拨打110报警电话,请求警方介入。
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当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等求助。
保留报警回执,并在必要时申请民警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医疗记录和伤情鉴定结果,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法律援助。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护受害人的安全。
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提出劝阻和调解请求。
向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机构寻求帮助和支持。
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众的反家庭暴力意识。
相关部门开展反家庭暴力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干预和处理能力。
健全心理咨询和家庭关系指导工作,帮助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
组织调解工作,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积极介入家庭暴力事件,进行劝阻、调解和帮助。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和鉴定伤情。
对于情节较轻的家庭暴力事件,公安机关应对加害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
这些措施综合运用了法律、社会、心理和教育等多种手段,旨在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