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集体土地相关的证件和手续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证明和材料:
由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用于确认土地所有权。
明确征收的主体、范围、目的等重要信息,是征收行为合法的基础依据。
证明征收行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详细规定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补偿资金等内容。
包括土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等信息,用于确定被征收土地的具体范围和现状。
在征收土地前依法进行公告,告知被征收人征收的相关事宜。
证明征地补偿款已按照规定发放到被征收人手中。
如听证记录、协商记录等,反映征收过程中的程序合法性和被征收人的意见表达等情况。
由国土局提供,当面填写。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
。宗地图、地籍调查表:
由国土局测绘队提供。
用于确认权利人身份。
用于确认权利人身份。
用于说明申请事项和授权情况。
用于记录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
用于确认土地登记的历史记录。
用于记录更正后的土地登记信息。
用于证明用地规划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