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即社会保险,通常由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保局负责办理。具体办理地点如下: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个人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居民社保。对于有工作单位的职工,可以通过公司代扣代缴社保费用。
有些地区的社保局和公积金中心会合并在一起,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咨询相关事宜。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开通个人权益查询功能,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办理,也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近的社保局或相关机构进行办理,以便顺利缴纳社保费用并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