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是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一般情况,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小微企业。主要会涉及到以下几个税种:
一、增值税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政策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是以增值税为计税基础,税率为7%、3%、2%。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减半征收城建税,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超过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项都减半征收。政策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印花税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政策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五、其他
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减半征收。政策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