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应当返还给权利人,如果无法找到权利人,遗失物应交给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将遗失物送交给公安机关。如果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且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如果不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在一定条件下,如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遗失物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