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晚育的女方可以额外增加产假15天,男方也可以享受3天的假期。
在一些地方,晚育的女职工还可以额外获得30天的产假。
增加的假期期间,工资和奖金照发,具体金额由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不得低于同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也不影响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可以享受7天的护理假。
夫妻决定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一系列优惠待遇,包括每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延长产假至一年、独生子女入托(园)、入学、就医等费用的补助,以及退休时的适当奖励等。
晚育的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村民晚育的,可以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晚育优惠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查阅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