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夫妻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
夫妻双方都有权使用各自原来的姓名。
夫妻双方都有权平等参与家庭事务的管理。
夫妻双方都有权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且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行为加以限制或干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夫妻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平等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及义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不允许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或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
这些权利和义务是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而确立的,旨在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