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实行项目工程监理的项目包括:
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以及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如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项目工程监理涉及的范围广泛,涵盖了各类重大建设工程,旨在通过专业化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保障公共利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