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或房屋产权分割时,通常需要以下资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需开发企业盖公章和法人章)。
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开发企业提供)。
完税证明,居民自行到办证大厅税务窗口缴纳,回迁的提供回迁协议;商品房提供房屋增值税发票原件或收据原件)。
分层分户图、宗地图原件各一份(开发企业已提供的,业主不再单独提供)。
原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
房屋分割的相关协议,明确分割方式、面积等具体内容。
测绘报告,对分割后的房屋进行测绘,确定准确的面积和位置。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如适用)。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如适用)。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若涉及规划变更)。
离婚证及税务证明(如适用)。
房屋登记申请表。
公证书复印件(如适用)。
委托书(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时提供)。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如企业相关资料文件、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要求的证明、房屋安全鉴定文件等。建议在办理分房本前,详细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要文件。